吉林省金融监管局:警惕个人保险销售人员利用保险产品进行“
10月11日,财经前线消息,吉林省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谨防“炒作、停售”。个人保险销售人员利用部分保险产品暂停的时间窗口,扩大“最后一次购买”,利用信息不对称和金融消费者“怕消失”的心理,煽动他们抢购保险产品,引发投诉。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策略一:炒作“停售”、“末班车”。通过社交平台、电话营销等渠道密集发布信息,利用“产品即将停产”、“最后一波高收益”等措辞,营造紧张氛围,误导金融消费者快速决策。
问题二:保险产品和理财产品少。保险产品以“理财产品”和“储蓄存款”的形式包装销售。仅有的将保险产品的收益与利率与银行存款进行比较,增加收益,隐藏保险财产以及提前退保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策略三:混淆“保证”福利和“显示”福利。尤其是分红险和万能险,保证利率和示范利率的区别模糊,或者用越高的收益率进行促销,并承诺保证回报。
吉林省金融监管局提醒金融消费者警惕个人保险销售人员利用保险产品进行“炒作、暂停销售”等不当宣传的风险:
1、核实官方渠道,否认误导性销售。当遇到保险“停售”等不正确促销时,请保持冷静,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户电话等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被错误信息所欺骗而冲动购买保险产品。谨防个人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作出的“保收益”、“保超额存款”、“高收益”、“保收益不损失”等误导性宣传。仔细阅读合同,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和“现金价值声明”等基本内容。
2.认清保险的本质,严格遵守保险的保障属性。保险的本质是风险转移工具。保险产品以危险保障为主要功能,在功能、收益、流动性、风险等方面与银行理财产品有着本质的区别。购买保险产品应根据自己的实际保障和长期财务规划需求而定,不要盲目跟风“停售”炒作。选择长期红利、万能等保险产品时,应d 还优先考虑其保护功能,而不仅仅是将其视为投资工具。
3.理解表达好处、预防概念。所有保险产品收入演示均为假设,历史表现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对于保险产品销售收入概念比较混乱的情况,一定要知道:预定利率仅用于展示产品定价,并不代表实际承诺的收入;保证利率仅适用于万能账户,实际调节利率可能会发生变化,且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金额;股息收入来源于保险公司的股份,不确定,可以为零;固定支付专门确定合同中明确补贴的安全支付或年金支付,而不是指作为固定产品收益的固定支付。所有的。
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播放最新财经、视频资讯。更多粉丝福利,我-扫描二维码关注(新浪财经)
